中國古代活祭史(商羊鳥 著)

為了治好肺癆,拭抿饅頭上的革命者的人血,「那紅的還是一點一點的往下滴」。魯迅的《藥》中,無知者以人血為食,不禁令人扼腕長嘆,殘忍噁心。反觀現今,人人都被撕扯得血肉模糊,似乎已是社會常態。在血腥味和同類的肉塊之中,尋找希望,其實可能是源自遠古、刻在血內的根性嗎? 

回到商殷時代找尋我們喜愛殘害同類的根性之前,我們先做一些平時犯錯最喜歡做的事,為人類找個藉口。就回到商殷時代再之前吧,沒錯,大概就在所有文明之前。世界上所有文明都由祭祀之火燃起。大自然變幻莫測,事不在人為,只能依賴崇拜自然、祭祀祖先,祈求庇祐,在苦難中的一點慈悲。而華夏文化也始於神話與歷史在蒙霧中,兩者難以分割。直至商代,由狩獵部族定居中原稱霸後,神權與王權更難以割分。中學歷史課中,對於商朝的介紹可能限於所謂巫風盛行,上至王室,下至平民,無一非常迷信,事事問卜。而商朝王室更要「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所謂商代祭祀頻繁,其實是以人祭為尚--即是以同類的人為祭品,將他們置於跪姿,再殺掉扔在祭坑裡,向神明祖先討願。

在中國鄭州二里崗遺址,商代建築的祭坑下發現了豬狗的骨,用作獻祭。豬狗作為祭品,並不是什麼稀有的事情。即使在現代,我們大時大節也會切燒豬拜神,再開開心心分食。但考古時發現,祭坑中的骨架有些熟識的輪廓,是的,豬狗的骨架混雜人骨。而一些房基下的人骨,多數屬於幼童、嬰兒,這類為房屋祭祀的人牲是「奠基牲」。而且這類人牲更甚有可能,亦是這個家庭一員,理應在房基上快樂生活成長,再壽終正寢。家人之所以如此狠心,只是與「正統」有關。商代當時父系氏族社會初立,群婚制也剛開始衰落。大多數長子親生父親都不清不楚。一家之長為了確保尊嚴、血統繼嗣,將來路不明的長子殺祭。「犧牲部份,保存整體」。為日後的弟妹、家庭、氏族著想,任由滾滾黃土吞食長子。就算沒有真的被人「戴綠帽」,商人也樂意將長子獻祭給大地的神。反正死人在另一個國度可以得到永生,將會保佑這個屋宅裡的居民。

沒錯,死人像生人一樣,生活一樣,而且還有永生。「殷人尚鬼」,人死後仍如現世,需要衣食住行、吃喝玩樂,缺一不可。但供給品就需要後代祭祀。生物死物,全部都要,後代要供祖先於幽冥中繼續享用。中國河南省侯家莊商王陵區,各個大墓都有不少殉葬品,青銅禮器不能少,更有供墓主玩樂的犬馬、鹿猴,亦有車馬方便「出行」。在墓底沒有棺木的人,正是人殉。他們持戈、巡邏,生前本就旋環死者左右的人。而墓道最外圍的葬坑,排序無序,散亂埋葬,身首分離,但無一都是俯身屈跪,正是後代向祖先許願所用來祭祀、占卜的人牲。

初由部族生根,成立皇朝。商朝人尚未捨棄祭祀,他們認為天神和祖先在異界永生,而且掌控權力甚大,一直支配生者。因此事無大小,都要占卜,請示神明,至少以示尊重。祭祀是人與鬼神溝通的方法,現世和異界之間的橋。起初人們相信萬物有靈,天地難測就似人有意志,因此用語言、跪拜以示順從、屈服。後來神靈、祖先要青春常在,人民要消災祈福,就要祭品犧牲。商人以狩獵起家,所以起初祭品是難得的獵物,大小牲畜。祭品愈是難得,顯得誠意愈大,得償所願的機率自然愈高。最珍貴的肉食,就是同胞。最後祭祀的石刀,指向同類。殺人祭奠,供神靈食用。得到珍羞的神靈,與獻祭者之間的人鬼交感自然最強,生人的占卜亦更加準確,愈有機會成功許願。

剛才提到商人自古以狩獵、食肉為生,而祭品多以動物為主,用獵物希望神明或祖先保佑自己獲得更多獵物。然而由部落到建立皇朝,商人雖然開始利用奴隸耕作,但狩獵本能似乎沒有就此止息。為了土地、榮耀,商人窮兵黷武,外族羌人也是搜捕的獵物。並不是出於「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又或者「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這種「人道理由」。而是羌人在商人眼中,真的不算是人。不過真的實用,可能有個人形,用作奴隸也好,祭祀用的人牲也好,甚至食物也好,外族羌人在市場上多數供不應求。所以皇帝、諸侯為了「大家的獵物」,更需為國家祭奠,因此所用人牲更多。國家出征前求先王庇佑,用人祭奠;勝仗後祭謝祖先,用人祭奠。而戰爭難免會有傷亡,為了安撫將士亡靈,或是報復心態--「看看,異族的下場如此悲慘。」多達三百個羌人牲「告祭」。現仇敵已死,亡魂可以安息。亦不排除初一十五,大時大節,國家級的祭祀,希望殷道復興,殷國大治,又消耗一堆人牲。

根據甲骨卜辭,殺人牲的方法,各種各樣,五花八門。最仁慈莫過於伐祭,即是斬首,一刀了斷,勝在有效率,可用於大批祭祀。一排奴隸面向墓室跪下。劊子手走在瑟瑟發抖的奴隸身後,一邊走,一邊斬。人頭落地後,再像摘果實一般提起人頭。先埋葬無頭屍體,再將人頭一個一個,東一行、西一行,面向墓坑,再埋好。侯家莊西北岡王陵區一座大墓,共有二十二個殉葬坑,每個坑埋1-7 個奴隸,其中大多未成年,只是幼童。這座墓排除後了人破壞後,粗略估計也應有殺殉超過二百人。而另一種常用於大批祭祀,應該是堆祭。有先處死,後堆葬,也有可能趕時間,草草活埋就完事了。

商人視異族人為牲口,所以殺牲獻祭的誠法,免不了像現在大家經過街市所見的豬肉檔一樣排列裝飾。例如免治牛肉一樣的肉碎就類同剁祭。先將人牲宰割,再肢解、用刀剁碎,最後要「殺而施之」、破腹陳屍。另一種叫卯祭。甲骨文的記載中,一次祭祀中「卯三羌二牛。卯五羌三牛」。羌是異族人,牛是牲畜。人畜無異,一同陳屍在祭壇上。卯是什麼殺法?卯也是象形字,正徵「將牲肉割斷為二,各附有骨肉」之象。如果是被俘的夷人首領,也會有特別待遇--在他們的頭骨上刻下銘文,例如「夷方伯」,即是東方蠻夷之長,像領頭牛一樣的標籤。只是不知道價格會不會更高。

不知道商代人民看到同類在祭祀坑上,是什麼反應?確實同史書記載一樣,將生於不同地方的同類,視為「非人」?將稀有的「牲畜」獻祭,可能商人感到興奮,圍著新鮮淌血的人肉盛饌起舞。黑血順著祭壇滴滴答答,像碩果累累和剖腹牛羊的美景。「又是一年好收成!」。更多的可能是無動於衷,既然約定俗成,有什麼見怪不怪?

若然將逝者,當成生者,連祖先聲色犬馬的生活都可以一一確保,為什麼接納祭坑前跪著的同類也是生者這件事,對商人來說如此困難?上古荒蠻,古人畫瓦書符,可能源於無知,只懇求自然、祖先一時歡喜,就可保一時平安,就如蒙大赦,歡天喜地。在同類的維持跪姿屍骸上建築城市高樓,軟紅十丈血般腥紅,此事此景,在今日香港其實亦沒有什麼不同。古今裊裊梵香,仍然難掩大家腳下的人血腥味。

參考資料:

《中國古代的人牲人殉》黃展岳

洪開榮。 (2010)。略論商代的人殉和人祭。群文天地, (7), 104-112.

王元朝。(2011)。人祭习俗商盛周衰原因新探。宝鸡文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31(6), 39-42

黄同華。 (1990)。殷商人祭人殉性質考辨。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2),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