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古中國的人肉買賣 (商羊鳥 著)
你走進街市,今晚想煮個洋蔥炒肉。你到了豬肉檔,你正想問最近才開始熟絡的豬肉佬aka豬肉切割員「肉片點賣」,你看到旁邊紅燈映映下,倒掛的死豬全屍,有點不同-- 比起豬好似小隻太多,尾又直又長⋯ 這不是狗肉嗎?香港什麼時候可以賣狗肉了?想起家裡搖著尾巴等你回家的Happy,你簡直想吐。你一手掩住口鼻,一手按著翻騰的胃,俯著身盯著沾著血污的地板。你好不容易才平靜下來,抬頭換了咄咄逼人的嘴臉,已經準備質問老闆。這時你看到狗肉旁邊的肉,特別便宜,真的特別便宜。豬𦟌半斤五十二,這塊不知什麼動物、什麼部位的肉只賣10 蚊雞。通賬之下,簡直是逆市奇蹟。比起道德譴責,你現在比較想問老闆這是什麼肉了。鈍鈍的斬肉聲沒有停下,他也沒有回頭就應聲:「哦,人肉啊。見係你,八蚊半斤啦。」
你這次真的忍不著吐在地上了。
如果在二十一世紀,你在街市買賣人肉純屬魔幻現實,或是在暗網黑市才有機會吧。但在中國古代幾個朝代,不是什麼新鮮事。而且如果住在首都,更有可能買到官方期間限定發售的人肉。
悠久的食人史
雖說荒蠻時代,可能因巫術、祭祀而食人,而文明與禮教建立後,而且人力資源於農業社會顯得更加珍貴,食人之舉似乎就被仁義道德藏於帳幕下。甚至以食子徇君的故事勞勞叨叨,勸王成為仁君。
然而戰亂頻仍,圍城之下,城牆尚未被攻陷,最先崩塌往往先是人心。在人吃人前,他們先吃掉老鼠、蟲和禮教。而最便宜方便順手的肉類,就在身邊。在談論有人肉買賣之前,首先是內部消化,之後就交由弱肉強食的法則宰定,例如動亂之中,掌握兵權理所當然地得到最多肉類。
舂磨寨
唐朝黃巢斬木揭竿,他生於商賈之家,又有秀才掛名;唐末本就民不聊生,「黃王起兵,本為百姓」、「均平」的口號,輕易得到民眾支持,然而黃巢亦只是草頭王子,且性格急躁,率領沒有紀律的軍隊,就這樣似乎已經可以預視到他和起義的結局。他攻打陳州,圍城一年,糧食不足。於是建造「舂磨寨」。寨磨的正是將起義開首、口口聲聲要拯救的黎民百姓,不分男女老幼,一視同仁地,推入三千巨碓之下,敲骨吸髓,磨成肉糜。心心念念一起打倒權貴的民眾,和他們「均平」的理想一同被巨石碾壓,和素未謀面但曾同樣天真的鄰居的骨碎、皮毛和血絞在一起,成為了軍士共食的口糧。而士兵繼續圍城;又或者圈養著城內的兩腳行走的新鮮肉食,對他們虎視眈眈。
人肉工廠
黃巢將百姓當作軍糧,當然不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單單同論「富國強兵」的唐朝,唐初朱粲用二百石的銅鐘烹煮人肉;唐末秦宗權似乎更有長遠目光,殺人之後,以鹽醃製,隨身攜帶。但黃巢比起乎朱粲、秦宗權,黃巢應該是首位設寨,用大規模的先進設備,流水式作業屠殺、烹食人肉。將這情境置於現代,就如同設立了人肉工廠,差在再製成午餐肉、香腸等等的副產品。
價廉物美
「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但令他國有人,我何所慮?」吃過多多領民的朱粲如是說。美味又符合經濟效益,貨源不絕,人肉在中昌盛的唐代正式上市。《資治通鑒》唐紀記述唐中和二年(八八二年)「長安城中,斗米直(值)三十緡。賊買人於官軍以為糧。官軍或去山寨民鬻之。人直(值)數百緡。以肥瘠論價。」人肉值數百緡,至少還算是肉類,而且還是同類的肉,比當時的米值錢數倍,壯肥厚實的更加值錢。
如果有細心的讀者可能發現「賊買人於官軍以為糧」,賊正正是指當時的反賊-- 黃巢。沒錯,人肉工廠「舂磨寨」的貨源除了捕獵,正正是來自官方批發!舂磨寨日夜磨肉,可能還有批發價。或者黃巢再隱忍多二十年左右,可能起義成功,因為到唐天復二年(九零二年),鳳翔一地「市中賣人肉。斤直(值)錢百,犬肉直(值)五百。」人肉一斤數百錢,大大貶值,犬肉甚至高人肉五倍。
人肉價格從唐末起持續低迷,五代之初亦然。人比米多,「物以罕為貴」的道理至由古至今從未改變,故可以想像食人之風逐行成習。五代之初,呂兗甚至設立專司「宰殺務」,是屠宰人民,提供軍糧的官方機構。上行下效,人肉市場當然仍然大受歡迎。《五代史記》「飢民相殺而食。其夫婦父子自相牽就屠賣之。」直到經濟繁榮但長久積弱的宋朝,人肉仍然是「賤於犬豚」。米價當時為五十貫,而人肉「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貫)」。人肉市場設立已久,宋人甚至開始將不同人肉起名:人肉通稱叫「兩腳羊」,可能因為味似羊肉。又老又瘦的男子,沒有什麼肉可吃,肉質又柴,又貴火候、要煮久一點,叫做「饒把火」。女人、尤其正直青春少艾,叫做「下羹羊」,幼童肉質最嫩,則為「和骨爛」。到了明朝,則叫作「菜人」,即是被當成為菜的人。亦是以婦女、兒童價格較高,以肉質鮮嫩取勝,難得是女尊男卑。
人肉滋味
各朝政府亦有曾將人肉公開發售,多數是惡人,民眾恨之入骨,確實以「生啖其肉」洩憤。如《明通鑑》宦官劉瑾「依凌遲之律,磔市三日,仇人爭購其肉,臠食之。」曾經是達官貴人的肉,倒也不是很貴,未論重量,「一臠」只值當時「一錢」。另外比較有名應該是明末名將袁崇煥,被宦官魏忠賢餘黨凌遲處死,據說被刮了三千多刀,只剩下頭顱及骨架。而人民受到官朝說辭煽動,萬人空巷,搶著袁崇煥的肉片生吞、下酒,更不用論人血饅頭了。大家都知道凌遲中,犯人慢慢看著自己的血肉被割下,至少要幾個時辰才會死去。袁崇煥的眼映著爭奪著他血肉的民眾,曾經是他槍林刀樹下保護的百姓,不知道比較可笑還是可恨。我們也不知道人肉滋味到底比較似豬或是似羊,忠臣或奸佞的滋味有沒有差別。但吃掉仇人或罪人的味道,應該更加暢快。
「亂離人,不及大平犬」足見一斑。單論歷朝歷代人肉價格,人甚至可以說是不及亂離犬。而且犬尚且不食犬骨,但人不但將人千刀萬剮,敲骨吸髓,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