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市母女殺害事件 (洛伊哲 著)

若有關注開日本AV,都大概知道其有不同系列,例如偷食人妻、尾隨性感鄰居入屋侵犯、壯碩水喉匹上門維修巧遇寂寞熟女(或痴女)等。儘管男優女優將種種有違倫常的性關係演得多麼出神入化、熱血沸騰,一眾男觀眾(聽說也不乏女觀眾)也不會有絲毫「助長歪風」的感覺,因為明知是虛構的,閒來觀賞純粹為滿足慾望和發洩。

然而,當上述情節在現實生活中發生,又會帶來何種感受呢?

殺人姦屍勒死嬰兒

1999年4月14日,在日本上演了一齣令人齒冷的「光市母女殺害事件」。當日,年僅18歲的日本男子福田孝行(後改姓大月),於日本山口縣光市一住宅單位外按鈴,待23歲的女戶主本村彌生開門後,訛稱自己是水管的工,她不虞有詐,讓其入內,福田隨即顯露狼性,企圖強姦她。他遭對方激烈反抗,她反抗不果並惹怒福田,頸項被他緊握而窒息至死。

一般人若衝動殺人,第一時間應該是逃離現場,但福田竟不慌不忙,以防她或許只是昏迷會突然甦醒,隨即用膠帶將受害人的雙手綑綁並封住口鼻。此時,受害人的11個月大的女兒在旁哭鬧不止,爬向母親,福田抓起她,將其狠狠摔在地上數次,然後用綁劍道護具的小繩把其勒斃。

其後福田強姦了本村彌生的屍體,飽嚐獸慾後把兩母女的屍體塞入棉被收納櫃,並將屋中的財物掠走,才施施然離去。

本村彌生的丈夫本村洋下班回家,發現家門沒有上鎖,暗叫不妙,入屋查看,發現妻女屍身便報警求助。4日後,疑兇福田被警方拘捕,控以殺人罪、強姦致死罪及盜竊罪。

日本宋世傑死都拗翻生:「他還是個孩子啊!」

一般來說,被告所犯的罪行證據確鑿,律師多數會建議其認罪,以減輕刑罰,可是福田的辯護律師安田好弘,卻如《審死官》中的大狀宋世傑,使出「彎都拗得直,死都拗翻生」的卑劣招數。

庭上,辯方聲稱福田從小缺乏母愛才緊抱死者,一時錯手將她殺害(死者比福田只大5歲,頂多是「姐姐」),又指福田看過一本由日本作家山田風太郎所寫的小說《魔界轉生》(原名《幽冥忍法帖》),其中提及將精子送入死者體內,就可令其復活,被告屍姦並非「自願」。

辯方荒謬絕倫的辯解還未完。他又表示福田為了安撫哭泣的女嬰,便用繩子為她「綁蝴蝶結」予以逗樂,她被勒死完全是意外。而被告把兩具屍體塞入棉被櫃,是因為膾炙人口的漫畫主人翁哆啦A夢,其安睡之處正是棉被櫃,深信哆啦A夢會適時出現「解決問題」。

如此荒誕不經的「理由」,陪審團當然不肯接納,最終福田被判罪名成立。

福田得到死刑的判決大概毫無懸念吧!不過,「日本宋世傑」安田好弘律師早有計劃,來一個名乎其實的「死都拗翻生」。

安田律師在審判期間,強調日本法律滿20歲才是成年人,而18歲的福田孝行為是未成年人士,需受到日本少年法保護,不應被判死刑,「他還是個孩子啊!」另外,安田律師早向福田教路,在開庭時跟受害人家屬「誠懇地」表達深切悔意。福田鞠躬說:「非常抱歉,我做了無可寬恕的事!」最終,福田只是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後從2000年到2006年多次面對檢察官上訴求處死刑,裁判所(法院)都維持原判。

福田冷血自傳:「狗公都隨街上狗乸啦,我有錯咩?」

人與動物的分別,在於人有較高的自制能力,可以遏制原始慾望──卻不適用於福田孝行身。

福田孝行服刑期間,曾跟友人互通書信,表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絕對是順天而行:「狗公都隨街上狗乸啦,我有錯咩?」又稱:「呢個世界嘅大贏家,始終都係惡人!等多7、8年到我出冊,所有人都要舉辦盛大嘅派對歡迎我!」

結果,福田的冷血自傳,完全暴露了他毫無悔意的一面,並成為判處其死刑的有力證據。2008年4月22日,福田被廣島高等裁判所改判死刑,判詞直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全無悔意。」而福田則成為日本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

2009年至2020年間,辯方提出多次上訴,亦一一遭到駁回,最高裁判所第一小法庭山口厚裁判長更禁止對此判決的再審請求。而根據消息,截至2021年(月份不明),福田仍被關押在廣島拘留所,處決尚未執行。

妻女被福田所殺 丈夫被輿論插死

福田可謂死不足惜,不過受害人的丈夫及爸爸本村洋,竟要「陪葬」。

為福田辯護的安田律師名氣甚大,可謂「法律界明星」。他在辯方的記者會上,不斷以歪理說服眾人:福田的兇殺行為,只是一時錯手。

其後,福田被媒體起底,發現他悲慘及扭曲的過去。他小時候經常遭父親家暴,而輕生的母親經常對他說「媽媽想跟你生孩子」、「來世我要做你太太」等不倫說話等,令他在不健康的環境下成長。

原本公眾對福田的可恨,慢慢被洗腦或潛移默化,把他視為可憐人,甚至有人要收養他為養子。

而一直要為妻女討回公道的真的受害人本村洋,竟然反被輿論圍插,指他想藉妻女提高知名度,以發死人財,「拍成電視劇那就更出名了」、「不如出書賺」等冷血之言此起彼落。其後,本村洋為妻亡向裁判所爭取判福田死刑的過程,被一名記者寫成《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也被網民稱之為「吃人血饅頭」。

2012年,即距離兇案22年之後,本村洋宣佈已再婚兩年。消息一出,一直與他「同路」的人,卻傷害得他最深。網上怒轟他的留言不絕於耳:「居然敢再婚,不怕被口水淹死啊!」、「把亡妻亡女忘記得一乾二淨了吧!失望!」、「版稅收入可不少啊!」

妻女被殺,本村洋應該最可憐,卻變成最可恥。自此,他「死」在人言可畏之下,沒有再公開露面。

後感

「光市母女殺害事件」中的兇手,冷血得令人心寒,其辯護律師更是可恥得叫人牙癢癢,而最令人無語的,是一班語言刻薄旁觀者──難道有人會為了「出名」而希望妻女被虐殺?及後再令自己為了討回公道而疲於奔命?

其實,最應該備受譴責的,是那全無血性的兇手及喪失人生的律師!

世界上發生的慘事可謂無日無之,受害人本身的心靈創傷,已不足為外人道,真心盼望一眾冷眼(血)旁觀的人,不要再為一己之快、口舌之慾或貪圖點擊率,令「傷者」再受第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