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韋恩(Robert Wayne)(恐懼鳥 著)

崔佛(Trevor),相信玩過GTA V的人都熟悉這名字。率性自我,瘋狂變態,殺人不眨眼,但同時對朋友留著善心。這些特質讓他成為遊戲界的傳奇角色(雖然個人較喜歡麥可的真實),但現實真的有這種那麼酷罪犯嗎?

羅伯特·韋恩(Robert Wayne),關於此人的記載不多,但他是小編心目中最酷的罪犯...雖然這好像有點道德問題,然而他的事蹟確實帶點崔佛的瘋狂隨性。

羅伯特出生於1958年的美國亞利桑那州。對於成長於每十萬人便有一千名罪犯的州份,羅伯特的犯罪生涯並不突出。他在19歲那年連續13天犯下12宗爆竊,然後逃亡到加州又再做多33宗才被拘捕...是的,剛剛說"不突出"是客觀描述來。

直到入獄前,羅伯特都沒殺過人。他第一個手下亡魂叫弗蘭克·龐恰諾

(Frank Ponciano),他的囚友。當初羅伯特選上弗蘭克做囚友,是因為他的房間有一台小電視,在狹小鬱悶的監獄這簡直有如黃金般存在。

但可惜好景不常,就在1978年某天下午,羅伯特發現弗蘭克沒有叫他起床吃午飯。更加罪大惡極的是,弗蘭克偷飲了羅伯特的小果汁包!!其實小編很難說服你們這是充分殺人動機,但顯然對羅伯特來說已經很夠。

他先用床單捏暈弗蘭克,再用削尖的牙刷連續六次插進他胸膛。羅伯特之後更想在弗蘭克屍體背部刺上"Banzai",日文萬歲的譯音,但因為中途被守衛攔截,"Banzai"最後變成了”Bonza”。

「我唯一後悔的事,是沒時間刺上那個該死的”i”。」羅伯特在一次會談跟心理醫生說。

由此可見,羅伯特對於殺人一事沒有什麼悔意。甚至那時候守衛疑惑地問弗蘭克死了沒有時,羅伯特立即隨身拿出一根香煙,一把燒落屍體的腳底,然後掛著嘲諷臉說︰「帶這條臭四滾出我牢房。」但儘然如此,法官仍只判羅伯特死緩,反倒他是庭上唯一要求直接死刑的人。

這種尋死傾向一直在羅伯特身上燃燒著,產出混亂黑煙的同時,又發出藝術般花火,使他的人生拍案驚奇。例如羅伯特有堪稱「武器工匠」的才藝。他幾乎能憑空造出各種武器與炸彈。他最得意的傑作是用報紙與打字機碎片,造出單是手柄已30cm的長矛。

據說他產出的武器在監獄生涯一共至少弄傷過12名守衛和20名囚犯,可不是一個小數目。

其次,羅伯特亦是逃獄大師。檢察官形容羅伯特「震驚地邪惡」,因為他試過被鎖上手扣時,隨手用塑料打火機製成的鑰匙逃脫。

最經典的一次,羅伯特與同伙成功令囚房電子鎖負載短路,用假人騙過守衛,再從通風系統爬到監獄天台。惟當到達天台時,他們發現建築物與圍攔相距太遠,無法做到預期從高處跳出監獄外的效果。

與此同時,碰巧一夥女守衛趕到來,從下方把羅伯特兩人包圍。但羅伯特不單沒有害怕,反而聳聳肩抱著「還什麼可輸」想法,乾脆衝著女守衛們前跳脫衣舞起來,成為監獄一時佳話。

很快,羅伯特各種狂妄事蹟開始從監獄傳到外畀,媒體的鎂光燈開始投射到這名小罪犯身上(羅伯特當時年紀不輕,但在美國犯罪史來說殺過一人仍非常"小"),甚至曾上過HBO節目表演逃脫技巧。對於大多數罪犯,即使是無可寬恕的變態疲人犯,都視媒體為爭取減刑與賺大錢的機會,我行我素的羅伯特卻好像不太在意,行逕仍輕狂放縱。

在1982年3月4日,羅伯特第二次殺囚犯,這次亦令他踏上死刑台。事源一名叫巴斯特·霍爾辛格(Buster Holsinger)的囚犯,在羅伯特得意洋洋把10歲姪女的照片給其他囚犯看時,他探頭過來猥褻地說︰「你有否上過她?好像很騷的樣子(嘻嘻)」

老實說他死有餘辜。

於是數天後,在一次清潔監獄活動裡,羅伯特默默拿起清潔劑與廁所紙,走向霍爾辛格的牢房。理論上所有囚房都在清潔監獄,但肥胖的霍爾辛格一向好吃懶做,躲在房間睡覺。

羅伯特趁霍爾辛格還未反應過來,便壓在他身上,一手捏住他喉嚨往裡頭灌清潔劑。霍爾辛格抓著被化學液炙傷的喉嚨破空尖叫,但他沒想到這只是羅伯特復仇的前奏。當霍爾辛格在地上翻滾掙扎時,羅伯特用火機點燃搓成球狀的廁所紙,再一把塞進他口裡。

嗶一聲,霍爾辛格變成一盞媒油燈,從內部發火發熱。

根據驗屍報告,霍爾辛格是被燒死,還要是從裡頭被活活燒死。羅伯特其後更寫信給驗屍官問道︰他聞起來是否像燒焦多士?

事件除了導致霍爾辛格死亡,亦令數名囚犯與守衛差點在不通風的牢房被濃煙焗死。順帶一提,當羅伯特從火災現場走出來,守衛問霍爾辛格發生什麼事。他一如以往嘲諷臉地答︰「他應該死了吧,全身都是火。」

後來,羅伯特還不蔑地對警察們說:「早就告訴你們,應該趁12月還有機會時直接拋我去毒氣室。」他更寫下多封信為此事要求加快執行死刑。

奇怪的是,除了羅伯特一心求死外,整個司法機關也莫名其妙地幫著羅伯特,至少不希望他被處死。例如法官竟然判謀殺霍爾辛格一案敗訴,認為他"殺人有因",只維持羅伯特原先的死緩。氣得羅伯特揚言要在下個死者屍體刻上狗屎法官的名字。

反之另一邊廂,羅伯特的信件揭露,直到死前一刻他仍關心很瑣碎的事︰自己心臟能否捐給華丘卡堡一名男孩(他父母在報章尋求捐贈者)?他處死時能否穿上西裝?他最後一餐能否由女人來煮...諸如此類。

但無論如何,任何鬧劇都有完結的一日。

1999年5月4日,拖了17年的死刑終於要執行,羅伯特的律師在最後數小時仍據理力爭,指羅伯特的死受到80年代的轄免法保護,但最終失敗收場,要死的始終要死。

在行刑室裡,羅伯特的親朋好友、姨媽姑姐、外甥姪女都在場,隔著玻璃窗觀望。綁在擔架的羅伯特仍掛著那自得其樂的笑容,向眾人微微點頭,直到送進毒氣室那一刻。

他的遺言是對在場所有人說︰「回頭見。」

仍然充滿惡趣味。

問罪之屍:你對羅伯特有什看法,好人壞人?電玩人物如崔佛我們能隨意下判定,但當涉及真實人命時,我們又如何看侍這類瘋狂人物呢?羅伯特的精神科醫生說他有腦癇症,兒童亦有多次頭部受傷,使他有暴力傾向及難於控制自我。從犯罪生物角度看,腦癎與童年頭部受傷確實是暴力犯罪一大特徵。然而羅伯特的舉動,在個人來看一直都充滿理智,所以這只是辯方藉口,抑或羅伯特那種黑色幽默的自嘲,是源於明白自身的不受控?你又會如何看待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