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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連環殺手源於被母親嫌棄的悲劇人生 (歌歌 著)

「當我在從軍的時候被關起來, 特別在1981年第二次被鎖起來的時候, 我知道我不應該再被放出來。我已經不懂如何與其他人相處, 從來沒有人教導我如何交朋友, 如何與他們維持友好關係。如果一個囚犯自己都認為不應該被放出來, 我很希望有人會認真聆聽。」

以上的自白是連環殺手David Edward Maust 在2005年10月30日的日記所寫。

大家有試過被你很深愛的男朋友/女朋友拋棄的經驗嗎?那種不能言喻的痛令你哭到崩潰都不能痊癒。但如果拋棄你的就是帶你來這個世界最親密的母親, 那種感覺又會是怎樣?應該是, 你又可以怎樣?出生與否, 你沒有權利選擇。所以, 沒有問准你就帶你來這個世上的人, 應該對你的生命負上該負的責任吧。在我們的認知裡, 養育你教導你、愛護你,都是為人父母理所當然要做的事。

但David 卻沒有那麼幸運, 他的父親在他七歲的時候, 跟他母親離婚, 然後離開了整個家庭。他的親生母親, 一而再, 再而三, 一次又一次的想盡辦法擺脫他、拋棄他。

第一次在 David九歲的時候, 他媽媽把他送進精神病院。媽媽說:「David 想放火燒死弟弟,之後有一次還想把他淹死。」David就是因為媽媽這樣的「供詞」而被留在精神病院。不過, 病院的職員完全不發覺他有媽媽所講的行為問題, 職員問媽媽他在家裏有什麼其他行為不當的表現時, 她總是答不出來。反而, 職員覺得她時常情緒不穩, 行徑像是精神出了問題, 猜想她只是純粹想遺棄兒子。

事實上, David 在童年期間, 確實有暴力行為的表現, 試過兩次毫無原因地令到朋友窒息, 又試過貪玩用棒球棍打死松鼠。 但在精神病院裏, 他表現良好, 沒有犯事; 可是, 每次當他知道媽媽不去探望他的時候, 他便會很沮喪。特別是媽媽探訪他的次數越來越少, David便會砌詞跟院方職員說:「她最近不太舒服,所以不能來」、「她最近有些忙」。可憐的 David沒有因為母親為了擺脫他而憎恨媽媽,反而仍然渴望得到媽媽的關注、得到媽媽的愛。

在精神病院待了四年後, 以13歲之齡入住兒童之家。在那裡, David遭遇了其中一件扭轉他一生的事。他被同性侵犯了, 很有可能因為這個原因而令他對男性有種奇怪的、難以形容的感覺。他之後所殺害的五個受害人, 都是屬於男性。

離開兒童之家後, David仍然很想回家與母親一同生活, 但這只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媽媽不想要他的意願十分明顯, 甚至將行動升級, 用刀指嚇他, 叫他永遠不要回來。最後, 母親帶他參軍, 那年David是18歲。

今次, 媽媽把他送走, 亦令到他的人生回不去了。

1974年, David 第一次殺人, 在德國駐守的期間, 他謀殺了一個13歲的男孩, 被判四年監。他希望自己能永遠待在監獄, 但事與願違, 他在1977年被釋放出來。

1981年, David想幹掉一個在兒童之家欺負過他的男孩。可是, 目標人物找不到,他竟然找了另一個男孩當上替身, 把他活活淹死。與上次被判監一樣, David 再次要求當局不要釋放自己出來, 今次更以長達五頁的「求情信」希望政府能網開一面, 把他終身監禁。不過, 結果令他失望多一次, 經歷十多年牢獄生涯後, 在1999年被迫放監。

或許David是正確的, 正如他自己所講, 他不適宜在社會生活, 因為他根本控制不了自己。在2003年12月12日, 他再次被捕, 亦是最後一次被捕。今次, 他被控謀殺了三個男生。

殺人的過程不如其他著名的連環殺手般充滿戲劇性, 外貌又不標青, 所以, David Edward Maust 這個名字在連環殺手名單上, 不算是耀眼的一群。不過, 他一生的遭遇, 非常值得我們去探討。

想要得到被愛是每一個人都需要的, 特別在孩童時期被父母關愛。已經有不少研究證實, 缺乏愛的小朋友, 會特別容易傾向較暴力、反叛、欠缺同理心、有不同種類的精神問題等等。過往亦有很多有名的連環殺手, 與母親關係惡劣, 非常痛恨母親, 及後把親生媽媽殺掉的都有不少例子, 例如Edmund Kemper。像David那樣包容, 被母親多次拋棄仍能處處維護的,我暫時都未見過。

在讀到David 母親的段落時, 你有咬牙切齒嗎?你會痛恨為何一個母親可以對自己的親生兒子這麼狠心, 連當時的檢察官都指責她是令到兒子變成殺人怪物的罪人。 但是, 如果我告訴你, David的媽媽確實有精神病, 你的觀點會有所改變嗎? 有說她是患有schizophrenia. Schizophrenia 在台灣稱為思覺失調, 舊稱精神分裂症, 因為精神分裂讓人感覺非常負面, 所以現在普遍用思覺失調來取替精神分裂這名詞;但在香港, schizophrenia 仍然解作精神分裂, 而思覺失調的英文是psychosis ,  是精神分裂引伸出來的其中病徵, 主要症狀包括產生幻覺(聽到或看到不實則存在的東西)、妄想(相信一些不合邏輯、有違事實的事情)以及行為和言語錯亂等。大部分患者都未必有病識感, 即是覺得自己的思想與行為正常,無法清楚區分現實和幻覺。

所以, 對於David 的母親, 我們根本無法用我們的思維去判斷她腦袋想什麼, 可能在她的認知角度裡, David是一個帶有極度危險性的人, 所以才要千方百計擺脫他。我讀過的資料都未有詳細提及她總共有多少個子女, 只知道她還有另外一個年紀比David小的兒子, 她有沒有用相同態度對待另一個兒子亦不得而知。除此之外, 離婚這個打擊亦有機會令到她的精神分裂精況更加嚴重, 因為, 精神分裂是會隨着外在環境因素而令病情轉變。 當然,這些都是按表面資料作大膽假設而已。

根據資料記錄, David的媽媽曾在賓夕泛尼亞洲的其中一間精神病院住了一個月, 究竟她有否在精神病院接受相關治療? 又為什麼住了一個月就離開? 醫院在什麼情況下允許病人出院? 她本身沒有犯罪記錄, 又沒有暴力傾向, 醫院有權強制病人住院嗎? 這些都是很多社會正在面對的問題, 因為精神病患不是原罪, 他們有自己的生活自由

撫育孩子, 從來不只是母親單方面的責任, 父親都飾演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除了傳統的供養太太及孩子這角色之外, 父親更會擔當起保護家庭的角色, 成為孩子仿效的對象。至於母親重要些, 還是父親重要些, 不同的心理學家或精神科學者都有不同看法。或者我們現實點來看, 誰人出現在孩子的生活較多、接觸較多, 孩子就會倚賴誰多一點。這個不難證明, 你看看現在很多孩子會親近長時間照顧他的傭人, 而不是每天只見幾個小時的父母便知道。 在David的個案來說,  爸媽在他七歲時才離婚, 亦即是自他懂性以來, 他有很多機會接觸生父直至七歲爸爸離家出走為止。但是, 在其後的記錄, 他亦只提及生母, 可見他與父親的關係是非常疏離, 爸爸說得上對他毫不重要。

我們先不談佛洛依德的戀母情結學說, 因為不同學者有不同解讀, 暫時撇除男性與生俱來就會愛上自己母親,  性慾的對象都是母親這個備受爭議的論點。其實兒童天生就和母親有著緊密的連繫, 這種連繫在母體內的胚胎時期已經形成, 孩子出生後, 沒有獨立的自理能力, 仍然需要倚賴母親而生存, 所以當母親離開或拋棄自己, 他便會處於極度不安和焦慮當中。

我讀過很多不同連環殺手的案件, 殺人犯會真正感到內疚、羞愧, 對家屬充滿歉意的, 印象中寥寥可數。為了減刑而扮悔疚的就大有人在, 又哭又跪的戲碼, 在法庭內外都有。但David Edward Maust 是真誠感到悔意, 並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是罪無可恕。為什麼我如此肯定?他的辯護律師想以他童年的遭遇為理由, 要求法官減刑, 但是他竟然拒絕辯護律師的要求, 強調這是自己應負的責任, 與任何人無關。在1999年被放監前, 他還要求當局公開表明他是「性暴力罪犯」, 應該判予終身監禁, 永遠不能被釋放出來。到最後一次的監禁,他以自殺表明自己想贖罪的決心。臨自殺前四日, 更寫了一封遺書。

其中的節錄如下:

「在我的生命裏, 我犯了五次嚴重的殺人罪行。我殺了James McClisters (13歲), Donald Jones (15歲), Nicholas James (19歲), James Ragany (16歲)和Michael Dennis (13歲)。他們全部都是很親切, 很有同情心, 體貼的, 開朗的, 可愛的年輕人, 不應該就這樣死去。」

「我嘗試過祈禱, 祈禱過很多次, 多麼希望時光可以倒流, 我想重新選擇不要做那些錯事, 不要令他們的家人、朋友、鄰居感到悲傷、痛心。」

「我的生命在地球上是多餘的, 我沒有能力做任何事情去改變, 而且沒有人會想聽我講任何說話。我被判終身監禁, 絕對不會是受害者家屬和納稅人想要的事情。受害者家屬想我接受死刑, 連我媽媽都一樣。她由我出生開始, 已經很希望我死去。她在整個生命裏, 都把我恨透。我不明白為何我年紀還小時, 她不在替我洗澡的時候把我淹死在浴缸裏。現在, 不只我母親, 很多人都非常憎恨我, 他們有權利這樣想的, 因為我做了很壞很邪惡的事。死亡不是我的第一選擇,但我知道這是正確要做的事。」

「面對死亡是我現在非常畏懼的, 我很希望我媽媽會來找我, 帶我回家, 但我不覺得她會來, 因為是時候要結束我瘋狂的一生。」(據報道所講,他的生母已經20年沒有跟他聯絡)

「我的希望是納稅人不用再花錢在我監禁的費用上, 可以把錢省下來, 花在無家可歸的兒童身上, 為嚴重欠缺愛和關懷的兒童提供無條件的愛護和幫助。」

寫完這封遺書的四日後,即2006年1月20日,David Edward Maust 在囚室內上吊自殺,結束51年孤獨的、價值觀扭曲的悲慘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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